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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区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电脑摇号预分配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 640300015/2017-6507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 保障房服务中心
     为了加快吴忠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经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12旬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分配市区罗渠中心村二期、左营中心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为确保分配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 预分配房源情况

罗渠中心村二期、左营中心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共1909套。

二、参与摇号预分本保障家庭

市区2017年11月底前纳入保障的,并已自愿填报了意向性意见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家庭,共1471户

三、摇号地点及时间

(一)摇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二)摇号时间

1、12月16日—17日(星期六、星期日),摇号预分配罗渠二期公租房;

2、12月23日—24日(星期六、星期日),摇号预分配左营二期公租房;

各片区参与摇号人员以手机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租金、物业费及电梯费标准

 1、按照市物价部门批复,罗渠中心村、左营中心村二期公共租赁

住房房租标准为:6.5/平方米/月(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0.5元/平方米/月,超出面积3.25/平方米/月)。储藏室租金3/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暂定为0.6元/平方米/月

    3、电梯费标准:由招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参照市区小高层住宅电梯费标准收取。

五、摇号方式

利用吴忠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采取电脑摇号分配。

(一)保障家庭先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由电脑抽取楼号房号;对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经摇号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轮候。

(二)保障家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而委托他人摇号的,应出具经所在社区签字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的,本期申请作废。

(三)经摇号确定的保障家庭无特殊原因放弃配租的公租房,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3年内不再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四)1—3层配租70岁以上及四级残疾(含)以上保障家庭,剩余楼层按划分的年龄段摇号

 六、有关要求

 (一)由于此次预分配公租房正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家庭预分配后,按照市保障房中心的通知办理入住手续。

(二)未按时参加摇号分配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资格。

(三)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保障资格,收回预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办结租赁手续的承租家庭,应在一个月内入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取消配租资格收回配租的公租房

 本公示自2017年12月11日—1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反映(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812室)。

 联系电话:2039991

 

 

                                  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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