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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2017年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7-12-07 11:02:00 来源: 作者:

 

 

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吴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扬便民、快速、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12318”为服务平台,认真受理、查办和落实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情况

2017年共收到各类文化市场举报案件34件,全部为电话受理,每件都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办结率100%。案件查实12件,查实率为35.3%,虚假举报22件,占总受理案件的64.7%。从举报类型看,举报网吧行业33件(利通区4件、红寺堡区5件、青铜峡市11件、盐池县4件、同心县9件),歌舞娱乐场所1件(利通1件)。从举报违法违规内容看,接纳未成人年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案件占整个举报的97%,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占3%

二、举报情况分析

一是举报绝大多数以电话举报为主,电话举报有及时、方便等特点,是我队接受举报的主要途径。二是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然是举报的重点和热点,相对其他行业较为集中。举报时间大多集中于夜间凌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执法部门需要做好人员集中和设备准备工作,到达现场时有些证据已消失,造成当场查不属实。存在恶意举报和误报情况,网吧之间恶意竞争、个别未成年人因网吧拒绝接纳,便恶意举报。部分群众混淆举报电话,举报内容涉及交通运输、物价管理、消费者维权劳动监察、环保卫生等方面,举报交通运输、出租车最为突出,占举报数的90%

三、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和程序,保证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电话24小时开通,接听与录音相辅,接到投诉举报时,先甄别是否为虚假举报,问清举报的基本情况,对于举报比较真实的立即填写受理记录表,祥细记录有关内容,记录后还要复述核对,受理单登记后送交所领导批示,并根据被举报场所归属地交由管辖地查实,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查处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办案人严格按要求做到一般案件3个工作日内办理,紧急案件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承办监督员对投诉举报的事实和所涉及的有关责任人作出详细的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对时限性强的举报,不分昼夜,速查快处。对转交县(市、区)的举报电话要求及时3-7日内对举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回复并如实记录,对逾期未做出处理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三是严格执行反馈制度,确保群众满意。应当事人要求,对举报事项的承办情况,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对较复杂一时不能结案的案件,规定时间内采取先将初步调查处理情况向当事人进行反馈,然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段进行反馈。
  四是建立保护举报人制度,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为了鼓励和支持群众投诉举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我队确定专人负责受理登记、接待和举报资料的管理工作,尤其对举报材料,举报人资料进行严格管理,真正把保护举报人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贯彻始终。

五是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平时与市场监管、宗教、交通、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好联合执法,对于涉嫌刑事案件的做好相应案件移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以来,我市举报办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是在工作方式、工作效果上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为了更好地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做到学深学透,提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的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能力。

二是加强对举报值守、统计上报、系统录入、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等日常举报受理工作常抓不懈,不断促进和规范举报受理工作,提升我市举报受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采用告诫、提醒等方式向举报当事人和经营者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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