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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6家非法养殖户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8-06-16 来源:

  65日、我市接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转办单,有群众反映东塔寺乡河奇路与利红路交叉路口东侧40米处一养猪场散发臭味,粪便直接排入长征路东侧水渠,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日后我市再次接到转办单,有群众反映利通区河奇东路最东头昊元车辆检测站对面一养猪场,散发臭气,经调查核实,两个举报内容一致,属同一个养猪场。

  利通区联合调查组于65日晚19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6个养猪大棚分属6家承租户,共饲养生猪540头。经查,6家承租户均未办理养殖手续,未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养殖大棚内环境“脏、乱、差”,养殖粪便堆放在大棚外,粪便(水)倾倒在长征路(进入大棚的道路)旁废弃的水渠内,倾倒的粪便(水)面积约20平方米,散发出臭味,对环境造成污染。针对现场核查情况,利通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问责处理。利通区政府责成东塔寺乡立即召开整治专题会议,针对温室大棚承租人自行改变用途,将种植大棚改为养殖圈舍的行为,制定关闭搬迁生猪养殖圈棚的整改方案。责令养殖户3日内将存栏生猪清运处理完毕,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610日上午,6个生猪养殖圈棚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对拆除养殖设施后的大棚喷洒了消毒药液,进行臭味处理,恢复大棚的原有用途,并对周边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清理杂草、枝条及生活垃圾。   下一步,东塔寺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各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由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和东塔寺乡党委、政府联合对该温室大棚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东塔寺乡党委、政府已与温室承租户签订环境卫生保洁承诺书,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环境卫生监管,提高种植户的环保意识。利通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向温棚承租户下发规范日光温室种植业发展的通知,加强行业监管,严防擅自改变温室大棚种植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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